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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赤峰市宗教事务局、赤峰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是赤峰市人民政府管理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是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阿拉善盟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盟委统战部领导。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乌海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
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市民委),兼挂乌兰察布市宗教事务局、乌兰察布市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是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锡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宗教科、蒙古语文科。科级领导职数5正2副。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等工作。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蒙古语言文字科、机关党建人事科。
呼伦贝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市民委)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呼伦贝尔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呼和浩特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包头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
2018年11月20日,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正式揭牌,标志着我区民委机构改革迈出重要步伐,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正式办公运转。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023年2月21日至24日,国家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卫平赴海南省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考察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场馆设施,分析研判筹备进展情况,主持召开工作推进会。海南省副省长陈怀宇出席了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