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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36-147 共查到民族学 乡村相关记录147条 . 查询时间(0.067 秒)
 座落在西藏中部的甲玛乡隶属于拉萨市墨竹工卡县,距离拉萨市70公里。当地共有家庭583户,3600余人,分为三个村委会,分别是甲玛赤康、孜孜荣村和龙达村。其中,甲玛赤康正是西藏历史上吐蕃王朝的缔造者松赞干布的诞生之地,也是贯穿西藏现代史的风云人物阿沛·阿旺晋美先生的故乡,还是藏族大贵族之一霍康家族的主要庄园。
黄浦江沿岸村落生活中的诸多民俗现象表明, 不能仅以“家族村落”的理念来认识中国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形态。虽然这一地区的小型聚落大多数是由同姓家户所组成, 但是由若干相邻聚落中所有异姓家户组成的集体才是这里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形式。在姻亲交往、土地制度、特殊职业和村庄对外势力等方面的传统习俗规范与文化心态, 由于均牵涉到家庭之间的权益与地位关系, 因而是我们掌握这一地区村落社会自治的情况时应当注意观察的...
西藏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中国的区域发展格局中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究其根源,自然地理所导致的发展环境约束是最基础的原因。因此,尽管50年来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已经发生显著变化,但西藏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仍十分薄弱,乡村呈现出整体的相对贫困状态。本文认为西藏农牧民增收与反贫困攻坚的基础,归根到底就是乡村建设。西藏的贫困现象是一种综合性状态,对西藏贫困现象的治理也必须有一种综合、整体的系统思想。乡村...
一 方法论:民俗学主义与第三者 河北省赵县范庄龙牌会如今已经是中国民俗学界一个共同话题。以它为例,已经有学者在反思学界惯有的对祠祭、庙祭的区分,即血缘祭祀和地缘祭祀区分的局限性。刘铁梁(1999:136)认为,要把龙牌会这一集体仪式明确归为庙会或祭祖是困难的,因为“在家族组织不甚发达的村落,其祭祖仪式便比较简化,也有将家族观念意识融入到具有虚拟祖先性质的村落保护神之上的情...
社会文化与生活建构着不同的时间框架,当我们在讨论时间指涉性和规定性的同时,还应该关注时间如何内在化,人们如何成为时间主体,通过最为切近的日常生活体验与社会交往,逐渐皈向某种时间。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在空间、人际交往、身体等文化要素的合谋下加固了对于某种时间的切身感受,并不断将时间再现于自己的实际生活。本文通过对分别代表地方性时间、全球普适时间的赶集与宗教聚会两种乡村社会活动的分析,试图探讨人们如何在...
今年年初一曾写了篇《活着的理由和活法》,讨论的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丹麦王子的著名命题的中国回应。于是,谈到了鲁迅的《孤独者》所提出的三个层次的“活着的理由”:为自己活着,为“爱我者”活着,为“敌人”活着;谈到了我们那一代人曾经面临的“活,还是不活”的问题:一旦被宣布为“敌人”(右派、坏分子、现行反革命等等),就既剥夺了你“活着”的一切理由,又不让你“不活”,让你长时期地处于“不死不活”,“活着等于死”...
在我国民族地区经济中,乡村经济仍占有很大的份额。刘小珉在《民族研究》(2003年第4期)中撰文着重研究民族地区乡村经济的特征、类型和变化趋势,作者认为,我国民族地区的乡村经济具有以下4种特征:一是一种有边界的区域经济;二是其主体对一些基本资源拥有共享权利;三是民族地区乡村经济中存在多种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经济活动单位;四是民族地区乡村经济大多数以第一产业为主。作者又以劳动就业的主体模式为标准,...
晚清的乡村危局     生产落后  发展迟滞  乡村危局       2014/6/23
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国传统社会这种周期性治乱循环格局的背后,是乡村危机的缓解与激化的变换。不了解乡村社会的运行机理,就难以明白传统中国社会兴衰存亡的迷局。晚清政局的风云变幻,从根本上说与乡村危局直接关联。俯首读史,仍有鉴戒不远的感叹。
以田野调查为基础,对湘西苗族地区省州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老洞村的旅游开发及新农村建设情况作了初步研究。通过介绍老洞村的成功经验,为其他民族地区建设新农村提供参考和借鉴。
从法律冲突存在的空间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法之间的冲突,具有区际法律冲突的属性;从法律适用的对象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习惯法之间的冲突,具有人际法律冲突的属性;从法律冲突的法域及其对主体权利义务确定的方式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法之间的冲突,具有“二级法律冲突”的属性。
在湖南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同时不能忽略农村的发展。根据湖南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发展走综合农业现代化和乡村都市化的思路;同时讨论了推进综合农业现代化和乡村都市化的内涵和问题。
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产生冲突的实质和原因在于: 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的冲突; 移植法律与本地民族特点的冲突; 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冲突。促使二者融合, 推进西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途径是: 开展调查;合理使用民族自治区域法律变通权;确立习惯法有限适用原则; 实施社区实验示范引导制订乡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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